9月23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称他在省城南新区一个社区买了一套新房。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向单位楼居民收取装修损坏费200元,并表示装修后不予退还。不交物业费的,物业不办理装修手续。
9月24日,记者来到李先生居住的物业公司。一位姓祖的工作人员说:当时检查的时候就说清楚了,因为李先生所在单元楼装修的时候,墙壁、地地脚线的很多地方都损坏了。我们不是开发商。最后,公司必须为这些损坏部位的恢复付费。劳动力和材料成本非常昂贵。清理走廊内的装饰垃圾也增加了清洁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收取费用。”
随后,记者咨询了西宁房地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社区装修前一般收取装修押金和垃圾清理费。装修完成后,社区物业公司将检查走廊墙、地面、上下水管网是否损坏。检查合格后,押金返还给居民。如发现损坏,将从押金中扣除部分费用,以修复损坏的墙壁。垃圾清运费是指装修过程中清理造成的装修垃圾的费用。西宁市房地产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做法不合理,因为该小区物业从单位每户收取200元装修损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