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装修王先生不敢相信春节联欢晚会小品中的桥段会在他的生活中真正上演。与隔壁徐女士沟通失败后,王先生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徐女士将公共墙恢复原状,并赔偿误工费、生活费等费用4200元,精神损失5000元。近日,虹口区法院调解此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徐女士委托合格施工单位将公共墙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赔偿王先生损失1000元。 今年5月底,王先生的家人对隔壁装修的噪音感到不安。一周后,噪音消失了。王先生不小心发现,他的主卧衣柜后面有六个透明的地方。隔壁雇佣的装修工人几乎凿穿了两堵公共墙。原来,徐家在两堵公共墙上挖了一个大洞,用来放置电源控制箱,损坏了墙壁。 随后,在居委会的协调下,王先生与徐女士多次讨论如何修复和赔偿。王先生认为装修破坏了公共墙体和家庭装修,要求恢复墙体原状。由于家庭建设,他的家人不得不住在其他地方。徐女士应该支付费用,她也了很多精力,徐女士也应该赔偿精神损失。对此,徐女士表示愿意出资修复墙体,拒绝赔偿其他要求。 王先生别无选择,只能诉虹口法院。承办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向徐女士解释说,破坏公共墙壁侵犯了邻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徐女士真诚地承担了合理的赔偿责任,装修诉讼终于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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