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国向欧盟委员会通知了关于废弃家具预防和管理的法律草案。该草案比现行的欧盟规定更严格,旨在加强废物管理(包括废弃家具的收集、清除和处理),包括废弃家具的预防和管理(EPR)原则。主要规定如下:
“销售商(marketers)(包括制造商和进口商)在生命周期结束时,必须安排家具的收集、清除和处理。此外,卖方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减少废弃家具的数量和危害,并保持其再利用的可能性。2015年前,废弃家具的再利用率必须达到45%,废弃工作家具的再利用率必须达到75%。家具(免费用户)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可由卖方自行实施,也可通过签订合同参与相关回收组织的认可计划实施。无论如何,对于需要清理的废弃家具,后者的费用不得超过每吨5欧元。法律草案对违反规定的卖方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不参与回收组织和未安排废物收集管理的,个人将对每吨废物处以750欧元罚款,法人实体将处以3750欧元罚款。
法律草案对废弃家具的回收过程提出了更高的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建立环保意识,促进资源回收,充分考虑生产设计中产品的可回收利用;优化资源利用,采用经济美观的新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使用寿命;积极与进口商、回收组织等利益相关者沟通合作,建立完善的回收体系,提高产品的回收便利性和回收利用,减少家具产品在回收处理过程中的非法可能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